近兩年商標搶注案例越來越多,除了惡意搶注的情況外,有很大一部分的商標被搶注,源自于商標使用人商標意識的匱乏。 如今存在這不少的企業,產品上所使用的商標并沒有申請注冊,也就是說他們并不享有該商標專用權。即使你在先使用了,但是別人比你先注冊,該商標就不屬于你。
所以,你的“商標”真的是你的商標嗎?
正如耐克總裁所說,即使耐克一夜之間倒閉,但只要憑借耐克的商標,他就能東山再起。這就是商標的巨大價值賦予品牌的巨大能量。
商標使用卻未注冊,后果嚴重:
1、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使用的商標未經過注冊,使用人對該商標就不享有商標專用權。也就是說,你辛苦經營,好不容易做出了點名氣,但因為你沒注冊,他人就可以使用這個商標。
2、未注冊的商標,被他人搶注后,即便你是該商標的最先使用人,你也不能再使用該商標。如若不早點注冊自己的商標,辛苦的經營最終只能為他人做嫁衣。
3、未注冊的商標,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即便你是該商標的使用人,該商標產生的無形資產也不屬于你。專利權、商標權等都是無形資產。
4、未注冊的商標,如果與在使用中已注冊的商標相同或是類似,就會產生侵權行為,還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所以,商標還是要盡早注冊好,使用未注冊商標,需要承擔極大的風險。在產品上市之出就準備好相應商標,才是上策。 因為商標注冊的時間比較長,影響商標注冊的因素也十分的多,可能等了一年多,最終商標卻沒有申請下來。所以企業在布局商標的時候還是要提早準備,并且想要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最好找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可以規避不必要的風險。
言歸正傳,如果你所使用的未注冊商標被別人搶注了,怎么辦?
首先,要明確是否構成“惡意搶注”,判斷是否構成“惡意搶注”
主要有以下幾點:
1、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2、申請人采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
3、注冊成功,這是客觀要件或事實要件
只有符合以上條件才能被定義成“惡意搶注”,而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即使并未構成惡意搶注,你也還是享有一定的"在先權利"的:
1.在先外觀設計專利權。
2. 在先企業名稱、字號權。指已經登記、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名稱受法律保護。
3.在先著作權。公民對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護的著作權。
4.奧林匹克標志權
5.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權。
6.特殊標志權。主要指國務院批準舉辦的全國性和國際性的文化、體育、科學研究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所使用的,由文字、圖形組成的名字及縮寫、會徽、吉祥物等標志。
以上的在先權利中,企業的名稱、字號權是比較常用的維權手段??梢阅贸瞿愕墓ど痰怯涃Y料,在時間上證明。知名度來說,企業的宣傳資料、使用時間、經營業績和規模都可以作為證據。 但是,為了避免搶注商標事件發生,企業還是應當對商標引起足夠的重視,并盡早進行商標布局。因為商標就等同于一個商品的牌子,一個好的商標對企業未來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